陕工网 | 新闻 | 工会 | 职工 | 权益 | 视频 | 文化 | 图片 | 数字报

《陕西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具体明细已回复

李*   2024-02-29   1916

请求咨询《陕西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参加文体活动比赛,不设置奖项,可为参与人员发放纪念品,每人不超过100元。意思本次活动若不评选一、二、三等奖奖励等次的,才能为参加人员发放纪念品?若我方案中已经设置了一、二、三等奖,那剩余未获奖人员是否不能发放100元纪念品?
记者联系到陕西省总工会财务部,工作人员表示,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支出中,文体活动支出主要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的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陕西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参加文体活动比赛,不设置奖项,可为参与人员发放纪念品,每人不超过100元。若设置了奖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剩余未获奖人员不能发放100元纪念品。

回复时间:2024-03-04 11:20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7344613,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sxworker@126.com,联系电话:029—87344613。]